疫苗採購合約封存30年引發爭議,藍白陣營質疑疫苗採購黑箱;對此,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的競選總部政策總召集人管碧玲今(22)日說明,疫苗採購公文從來沒有列為「國家機密」,而是列為「一般保密公文」,立委林楚茵也說,立法院疫苗調閱小組於2021年就已成立,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自己就是疫苗調閱小組召集人,痛批蔣萬安抹黑,因無知含血噴人。
管碧玲今天表示,疫苗採購的公文被列為「絕對機密」、「國家機密」,並保密30年的攻擊沸沸揚揚、鋪天蓋地的要摧毀陳時中,事實上,一切都是含血噴人的黑心鬥爭。
針對疫苗採購過程,她說明,立法院已在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把所有文件存放在立法院群賢樓502會議室,陳列長達2個月,各黨立委都去看過,包括蔣萬安。
「國家機密文書」、「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兩者不同!疫苗採購公文從未列「國家機密」
「疫苗採購公文從來沒有列為國家機密」,她痛批蔣萬安無知,不斷說謊說陳時中把疫苗採購列為國家機密最高等級的「絕對機密」,完全子虛烏有,是黑心陷害。
她說,疫苗採購公文是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列為一般保密公文的「密」等,不是國家機密,這種列等普遍用在政府採購契約,因常常涉及被要求要保密的事項,且「密」等公文的機密程度是最低等的,其列等、解密的權責,是依分層負責,屬業務權責機關主管核定的層次。
她指出,這種列等最主要是要求公務員傳遞、管理公文,對有需要保密的事項,應有的謹慎態度,並附上「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第76條」說明。
管碧玲說,「密」等的機密層次相較很低於「國家機密」,解密和列「密」等的權責都屬於「權責單位主管」核定的權限,是「依分層負責規定,該機密文書核定權之主管」
她強調,疫苗採購公文「保存」和「保密」分開來看,保存的部分,要求保存30年其實是好事,公文保存越久,真相就保存越久,符合嚴格監督的公共利益;這一方面就是陳時中主張的「合法合規,公開透明」,一方面也是行政院函示的,應滾動式檢討保密必要性,應設定在「必要的最小範圍」。
蔣萬安就是疫苗文件調閱小組召集人 「保存」瞎掰成「保密」
另,林楚茵也在臉書發文說,蔣萬安2021年在衛環委員會擔任召委,委員會9月27成立疫苗文件調閱小組,蔣萬安就是調閱小組召集人,只要是小組成員都能調閱疫苗採購文件,議事錄紀載得清清楚楚,蔣在去年11月1日衛環委員會還親口說出「所有相關的調閱方式都是依照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進行,從今天開始相關資料已經陳列在 502 會議室」,現在卻把「保存」瞎掰成「保密」,大打黑心牌。
至於採購文件國家機密保密30年一事,她駁斥此為錯誤訊息,她說,「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兩者不同,而疫苗採購相關文件是「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主要是規範公務員傳遞、管理重要公文時,應保持謹慎態度。
林楚茵痛批國民黨屢屢將一般機密、公文保存期限超譯為國家機密和封存,無視手冊規定,「不能因為自己沒執政,就無視公文處理規則到處抹黑!」
「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兩者不同。 圖:取自管碧玲臉書
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第76條。 圖:取自管碧玲臉書
有關於解密規定,解密和列「密」等的權責規定一樣,都屬「權責單位主管」核定的權限,「權責單位主管」是誰,是「依分層負責規定,該機密文書核定權之主管」。 圖:取自管碧玲臉書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應滾動式檢討保密必要性。 圖:取自管碧玲臉書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應設定在「必要的最小範圍」。 圖:取自管碧玲臉書
林楚茵表示,蔣萬安還疫苗文件調閱小組召集人,並在2021年11月1日衛環委員會還親口說出這段話(紅線處)。 圖:取自林楚茵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