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因捲入跨黨派立委集體貪瀆SOGO案,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陳超明因此一度揚言,擬參選下屆苗栗縣長,以示清白。時隔1個多月後,陳超明今(19日)發表「不參選」縣長聲明,稱他怕若因此當選縣長,也會因已遭判刑而被停職。

陳超明聲明表示, 他首先要向支持他競選苗栗縣長的鄉親說聲「抱歉」,為了不讓各位手中神聖的選票成為政治判決下的犧牲品,他沉痛決定不參選年底的縣長。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縣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者須停止職務。因為他在7月6日被判刑,如此一來就算當選縣長,在宣誓就職的下一秒,也會馬上被民進黨政府停職,由民進黨派人代理。

陳超明指出,他從政以來,縣議員、省議員、立委等選舉都是在家族無條件給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才能一圓他為苗栗、為鄉親服務的理念。為免再增加家族的負擔以及年邁母親的憂心,他放棄此次縣長選舉。但他仍會為苗栗努力,爭取未來在中央繼續為苗栗發聲的機會。

陳超明也提到,立法院新的會期即將到來,他會堅守立委的職責,在中央,監督政府新年度的預算,同時為苗栗爭取建設機會,讓納稅錢都能用在苗栗建設的刀口上。另外官司上,他也會全力捍衛、辯證,不容惡質的政治司法玷汙他從政以來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