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中秋佳節將屆,我國檢疫機關近 2 個月於國際機場,查獲 5 起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裁處的案例,其中,無法當場繳清罰鍰者,甚至遭拒絕入境。移民署今(14)天再次宣導提醒新住民移工,不要於入境時攜帶或以郵包快遞寄送輸入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來台,以免受罰。

隨著疫情逐漸降溫,我國自6月15日起逐步放寬邊境措施,縮短檢疫天數,入境我國旅客人數增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邊境開放後,陸續查獲5起外來人口,因為不清楚我國法令,為順道帶給在台親友一解鄉愁或隨身食用,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的案例,其中 3 名初次申請來台工作的移工,因無法當場繳清新台幣20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原本來臺工作賺錢的規劃,都被1條火腿腸打亂。

另外,有1名移工及來台履約的商務人士,原先無法繳納新台幣20萬元罰鍰,最後幸由家人及台灣邀請公司代為繳納,始得入境,還沒賺錢,就先支付大筆罰鍰。

移民署表示,隨著邊境開放的趨勢下,今年可望再現返鄉團圓過節的人潮,但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運送來台,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台幣100萬元,無力繳納者將拒絕入境。

移民署向新住民及移工喊話,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台,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20萬至100萬元不等,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破壞佳節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