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都會區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交通部公告將修法放寬「路幅3.5公尺」以上的單行道,只要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可,可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基地,相關規範將於公告後第3天生效,也就是明(13)日起上路。

根據交通部現行規定,提供小型車停放停車場,路幅寬度應達6公尺以上,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5公尺以上;不過在經過這次修法後,若該路段是單行道的話,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未影響行車和安全,只要路幅在3.5公尺以上就可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

交通部公告修正「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第4條,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基地,臨接之道路實際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供機車停放者,應達幅3.5公尺以上;供小型車停放者,應達6公尺以上。

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5公尺以上;其屬單行道者,得為幅3.5公尺以上;供大型車停放者,應達10公尺以上。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6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