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法國大使吳志中日前在法國受訪時表示,「我們已經獨立了」,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擁有自己的軍隊,還有人民直接選舉的總統,引起國內外廣大回響。臉書「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近來更找到資料,原來「法國最高法院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且根據判決,「一中原則與台灣是否具備主權國家地位是不相干的兩回事」。

「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版主表示,接受網友oh ok提醒,法國最高法院的11-20.312判決早就承認台灣是獨立的主權國家,「而且一中原則與台灣是否具備主權國家地位是不相干的兩回事」,因此他上法國最高法院官網查詢,赫然發現,資料上清清楚楚寫著 : 「que l'absence de reconnaissance par la France de l'Etat Taïwanais n'empêchait pas d'opérer la signification de l'acte auprès du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 de TAÏWAN, Etat souverain et indépendant」(法國不承認台灣國家,並不妨礙將文件通知台灣外交部,這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版主還找到另一處資料,寫著「que la République de Chine, non reconnue par la République française, constitue en fait un Etat souverain et indépendant auquel la courtoisie internationale impose qu'il ne soit pas porté atteinte」(版主翻譯:沒有得到法蘭西共和國承認的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可違背國際禮儀對其失禮),裡面更提到法國在台協會執行的是大使館的職責。

「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也找到律師詹順貴在2014年刊登在《自由時報》評論網的的文章,文裡指出,我國國防部軍購局(Procurement Bureau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ce - Taiwan)與新加坡科技公司(Strategic Technologies Private Limited -ST)發生交易糾紛,在在星國起訴並獲得勝訴的缺席判決後,隨即到法國請求法院頒發「執行裁定」,本來以為可以輕鬆達到目的,但一路上訴,就在2014年3月爆發太陽花學運後,法國最高法院判決,宣告由「法國在台協會」的送達行為無效,因為法國最高法院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文書應循外交途徑送達。

詹順貴在文中提到,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在外國官方機構於官方公開文書直接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時,卻刻意要求低調保密;差不多同時期,在世界衛生組織後,再度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官網上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馬政府一概裝作若無其事。

「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在臉書表示,台灣是「de facto」(實際上)主權獨立的國家無庸置疑,但如何法理建國?該用什麼名號?應該大家繼續討論,並找出大家都覺得可行也能繼續往前行的方案。

網友看了感動表示,長知識了、晶片可以多賣法國一點,呼籲法國與台灣建立外交關係。還有人怒斥馬英九被認證是「省長」了,更有人說台灣需要的不是獨立,是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