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購巨頭阿里巴巴集團今(1 日)於香港交易所公告,阿里巴巴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依《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認定為「委員會認定的發行人」。對此,阿里巴巴表示,將致力維持於紐約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阿里巴巴於 7 月 26 日提交其 20-F 表格年度報告後,於 29 日被證交會認定為「委員會認定的發行人」。此舉等同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完全地檢查或調查阿里巴巴截至今年 3 月 31 日財政年度的會計審計底稿。

據上述認定,今年為阿里巴巴首個「未檢查」年度,若連續三個年度 PCAOB 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其上市公司的會計報告,阿里巴巴將被證交會禁止在任何美國全國性證券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交易。

對此,阿里巴巴表示,會繼續注意市場動態,並遵守法規,致力維持於紐約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