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陷論文抄襲風波,媒體人黃揚明臉書指控林智堅讀碩士班的論文事務,是由領取市府公帑的時任辦公室副主任楊玲宜協助處理,楊玲宜為何能處理林智堅的私人論文?他質疑「公私不分」,黃揚明表示,「公器私用有沒有問題?我想至少政治責任上是有瑕疵。」

黃揚明於臉書回應,公器私用有沒有問題?他想至少政治責任上是有瑕疵,但是否會被監院查辦、司法追訴,則要看其違失情節認定。

黃揚明舉例,若以林智堅在新竹市長任內將其私人碩士論文事務交由機要人員辦公室副主任楊玲宜處理,肯定違背了《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4條第1項:「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所任職務範圍,應以機關組織法規中所列行政類職務,襄助機關長官實際從事機要事務相關工作,並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為限。」的規定。

黃揚明認為,公器私用這回事可大可小,但案件要調查得要查閱全數陳明通與林智堅或楊玲宜的往來電郵,因此他必須向監察院投訴,才可能有公權力介入調查,即使真的認真查的可能性很低,但至少總要有人做這件事。

黃揚明直言,「若林智堅想要服眾,呼籲儘速提出你親自寄給陳明通的論文草稿,否則,2月1日的附檔,只能解釋為陳明通修改及增補的內容,無法證明是林智堅的原創內容。我們原本以為這個案子只是單純的抄襲案,無論誰抄誰,總是可以有個簡單的辨別方式。但經過昨天的記者會後,這起案件越來越複雜了....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媒體人黃揚明於臉書呼籲林智堅儘速提出他親自寄給陳明通的論文草稿。   圖擷取自黃揚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