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本名朱玉宸的百萬訂閱網紅「小玉」,與助理莊炘睿涉嫌利用人工智慧深偽技術與 DeepFake 合成軟體,將名人、政治人物的臉部圖像合成到女優身上,製作成猥褻與色情影片,散播至網路上,牟利 1338 萬元,共計 119 人受害。新北地方法院今(21)日依散布猥褻影像、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罪,宣判小玉有期徒刑 5 年 6 個月,可易科罰金,助理 3 年 8 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身為受害人之一的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發表聲明,認為小玉的判刑過輕,是完全無法彌補被害人一輩子的傷痛。
高嘉瑜表示,相較於律師要求的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12 年,以及國外對換臉影片的修法,都一致認為這些變臉影片的產製,應該要判處 7 年以上的徒刑,目前小玉只被判刑 5 年半,相對罰則過輕,呼籲政府及相關單位能積極推動修法,讓 DeepFake 合成技術所衍生的犯罪行為,能夠盡快被遏止。
高嘉瑜說:「這當然是一輩子的痛、像這樣子的變臉影片在網路上流傳,這樣子的流傳,可能是永遠無法刪除的」。這樣子的變臉影片或者相關技術,都可能觸及國安、金融等重大議題,她強調,修法的進度一定要加快,「對於小玉的判刑,我們認為還是過輕,完全無法彌補被害人傷痛。」
百萬訂閱網紅小玉,涉嫌利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名人的臉合成在謎片女優身上,製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萬餘元,遭新北地院判刑5年6個月。 圖:翻攝小玉YouTube頻道(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