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已成為民眾新型態的熱門旅遊活動,但也造成營地亂象。為輔導面積未達1公頃的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露營業者合法申請經營露營場,內政部公告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交通部也同步訂定「露營場管理要點」,並將與地方政府合作,輔導業者申請為合法露營場。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日前統計,全台超過1722處露營地,其中有高達1418處屬於非法露營地。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為使農牧用地合法設露營場,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中央部會,共同研議提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新增容許露營相關設施修正建議草案函送內政部。

內政部於昨(21)日也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相關規定,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面積未達1公頃者,在「農牧用地」可以有條件設置申請基地面積10%的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但總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而考量山林國土保育原則,「林業用地」可以設置申請基地面積10%的營位設施及衛生設施(總面積亦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此外,露營場不得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等19種環境敏感地區。

而交通部也同步訂定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規範露營場申請相關作業程序,後續將以「中央訂定管理機制,地方共同輔導執行」原則,與地方政府合作分工,積極輔導符合規定條件露營場申請者,申請使用許可並取得登記,合法設置露營場。

另外,為使民眾出遊前能分辨露營場地合法性,,107年已建立「各露營場權管機關盤點露營場資訊平台」,截至目前(111年7月19日)為止,資訊平台網站已公布1,775筆露營場資料可以供民眾查詢露營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