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某公立高中今年4月份接獲男學生性騷擾女老師的疑似性別事件,校方今(14)日出面表示已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完成相關通報並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目前完成調查且經性平會審議後結案,教育局也重申重視性別事件立場,要求落實當事人保護措施。

該校一名女老師控訴今年3月第一次察覺被學生觸碰臀部及大腿,感受非常不舒服,事件傳開後,校內立刻啟動性平程序,她在4月6日申請性平調查,並申請2到4個月的公傷假,但由於性騷擾案件未成案,以致請假過程不順,已多次被人事單位以曠職提醒。

教育局表示,該學校於今年4月接獲女師調查申請書,陳述疑似受到學生性騷擾事件,學校於知悉後當日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受理,6月完成調查,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規定,針對教師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核予公傷假,並尊重教師個人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以保障當事人工作權。

教育局責請學校提供學生心理輔導及性平教育課程,另對教師提供保護措施及相關資源等協助,並依據性平法持續宣導身體界限及自我保護觀念,營造友善安全學習環境,並重申絕不姑息校園性別事件發生,如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呼籲當事人勇於舉發,依性平法第28條第2項提出申請調查或檢舉,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校方則指出重視校園性別友善環境,積極辦理相關教育宣導活動,提升學生性別平等觀念。教職員工生如有遭遇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情事,學校會積極處理,依法協助被害人,並維護當事人權益。

校方表示關於老師的假務事宜從未刁難,而是善意提醒與協助。也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工作權,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給予公傷假, 另尊重個人之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

校方說,該事件目前已結案,並經性平會審議,給予行為人實施後續輔導措施。感謝大家關切之意,請大家給予當事人更多的休養的空間,避免片面訊息造成更多困擾與傷害。後續會積極提供當事人協助與輔導,讓當事人儘快回復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