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本月4日才至台北地檢署告發永豐金控,在連續11個年度的公司年報中,蓄意以代號隱匿主要股東名稱,涉嫌違反證交法、《刑法》贓物罪與《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今(7)日再前往行政院,指控金管會官員包庇永豐金控,要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立即下台,並要求行政院專案小組全面徹查。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表示,金管會本應針對隱匿股東名稱一案,裁罰永豐金控,卻坐視永豐金控連續違法隱匿年報主要股東名稱,長達11年,歷任官員明顯失職。許冠澤提到,黃天牧自2012年至今,曾任證期局局長、常務副主委及金管會主委,長年放縱永豐金控違法於前,怠忽金管會監督職責於後,應負起政治責任,立即下台。

經民連社群暨新聞部主任盧嘉安指出,台灣金管會與財政部高官退休後,慣例被安排到金管會周邊單位、泛公股行庫或民營銀行繼續擔任要職(日本政治術語稱為「下凡」),不僅拉幫結派形成深層政府,更回過頭來影響政府的政策、人事與監理決定,更形成離職學長指揮現職學弟,學弟包庇學長的新金權政治與民主化的禁地。

盧嘉安點名明顯失職卻能「下凡」至別處的眾高官,包括怠忽《證券交易法》職責的歷任證期局局長吳當傑、李啟賢、黃天牧,與怠忽《金融控股公司法》職責的歷任銀行局局長曾國烈、張秀蓮、張明道、桂先農,盧嘉安提到,除了黃天牧還是金管會現任主委外,其他六人都已「下凡」至金管會周邊單位、公股行庫或民營金控,坐領數倍於部長之年薪且繼續保有政經影響力,盧嘉安強調,這或許正是永豐金控年報隱匿案「官官相護,學弟包庇學長」的主因。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質疑,永豐金控願意承擔隱匿主要股東的法律責任風險長達11年,背後還有更實質的不法利益?賴中強呼籲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徹查歷任金管會官員包庇永豐金控的行政責任,並釐清年報隱匿與「永豐金控四大懸案」(兩岸金融MOU與中國國務院封口令、金銀三會政策內線與工商銀精準參股永豐銀、中國政府獨家特許業務、1788大樓貸款案)之關聯。

經民連要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立即下台。   圖:經濟民主連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