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國會史上最大弊案的立委集體貪瀆案 ,由SOGO經營權之爭引發,行賄人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認罪後,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宣判一審結果,4名涉案立委都有罪,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民進黨立委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立委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

對於該案有兩名國民黨籍立委涉案,國民黨在2020年8月,廖國棟、陳超明兩人當時遭裁定羈押禁見後,國民黨考紀會就針對廖國棟、陳超明兩人予以停權處分,當時也稱,將視最後判決結果決定是否加重黨紀處分。

對於今天的一審判決結果。國民黨初步回應,針對太流公司行賄案的判決結果,國民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也尊重兩位黨籍立委後續的司法作為,企盼透過司法程序能釐清真相,做出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