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涉貪案今天(6日)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至於立委趙正宇,判違背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判刑6月。對此,趙正宇表示,經過2年漫長的日子,今年他總算可以陪著家人,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
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9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趙正宇違背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財產來源不明部分無罪。
趙正宇表示,經過2年漫長的日子,今年他總算可以陪著家人,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了,「而我也總算可以對我女兒說,你爸爸沒有貪污,他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
趙正宇提及,早在去年12月份,對於他涉及貪污部分早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很多鄉親和民眾可能都還以為他有貪污,這大概就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原罪,但在這裡,還是要謝謝法官,從無保請回到最終判決,給了最絕望的人一絲安慰。
趙正宇說,他從政以來,一直都謹言慎行,連開會的便當都沒吃過一個,因為他很清楚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對於社會的影響有多大,這也是為什麼他持續十數年的寒冬送暖活動,希望透過他的行為,讓這個社會有善的循環。他也說,雖有媒體因誤會寫錯報導,但只要願意更正,不會用提告影響新聞自由,可是對於同為政治人物和名嘴的錯誤評論,他一定會用司法手段來捍衛正義。
至於稅捐稽徵法部分,趙正宇說,他一直以為必須作為仲介者為職業,受領的仲介費才需要報稅,而在得知稅法上認定並非如此後,他馬上補繳所有稅金,並捐贈一台消防勤務車予桃園市政府,「哪怕我主觀上並無犯意,作為政治人物就應該要熟悉相關法規,透過自我懲罰,我希望也能讓民眾引以為鑑,在報稅時要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