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檢出禁藥為由,自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國台辦今(29)日聲稱又有2批台灣石斑魚檢出藥物。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回應,近期沒有石斑魚活魚運至中國,且已提出檢驗合格證據,中國提不出科學證據也不遵循國際規範,胡亂指控、令人無法接受。

國台辦今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馬曉光說,去年底就已通報台灣石斑魚不合格,台灣說「未檢出禁用藥物」,但近日又有2批石斑魚驗出禁藥,代表相關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且台灣外銷石斑魚有「養殖黑戶借牌上船」現象,這樣的狀況無法相信石斑魚沒有禁藥。

對此,農委會則回應,自6月10日中國發布將於6月13日起暫停我國石斑魚輸入中國後,我國即未有石斑魚活魚運送至中國。

針對上次中國所指控我國石斑魚養殖場有禁藥檢出問題,農委會表示,漁業署立即針對中方所提供資訊,將11家養殖場進行採檢養殖場內的魚體、底土及池水,送交實驗所檢驗,結果顯示包含四環黴素類、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結晶紫/還原型結晶紫等皆未檢出,6月17日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聯繫平台提供給中方,迄今未獲得回應。

今日國台辦再次聲稱石斑魚的藥物檢出,農委會反問,為何國台辦不向他們的海關總署詢問我方提供的科學證據,如果中方對於我方提供的科學證據仍有疑問,歡迎透過國際或第三方驗證機構來共同檢視,而非透過國台辦無的放失。

農委會說明,國內石斑魚的用藥及生產安全管理,2000多戶石斑魚養殖戶皆配合執行,農委會亦在產地全面監控及檢測結晶紫/還原性結晶紫,今年目標抽驗120件水產品,迄今檢驗100件(石斑84件,午仔16件),均未檢出。

農委會強調,我國從事農漁畜產品出口貿易皆依照國際規範,並遵循相關國際標準程序,無論是美國、日本等皆順利完成農產貿易,惟獨輸入中國被冠以莫須有的汙名,怒批中方既提不出科學證據,也不遵循國際規範,胡亂指控,令人不解和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