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砍掉發放重陽敬老金台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柯市府提覆議案遭駁回後,又函請行政院函告違憲無效,但政院昨回函表示,自治條例議決案難逕予認定有牴觸憲法、《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之規定。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今(23日)發布聲明,要求北市府應按照自治條例來執行,編列明年預算時,就要將敬老禮金編入相關預算,並於明年度執行發放。

柯文哲自上任後取消每年發放給65歲以上長者的重陽敬老金,國民黨團不斷質詢要求恢復,更提出恢復發放重陽敬老金提案、訂定自治條例,去年大會正式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不過,柯市府提出覆議案,再度遭議會否決,維持原決議。覆議案被駁回後,市府又函請行政院函告違憲無效。

國民黨團今發布聲明痛批,覆議案遭駁回時,柯市府理應依自治條例執行,但仍顢頇抗拒,以致連柯文哲的「政治導師」、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都批評柯市府作為顯示「民主已死」。此外,行政院昨日回函表明「難認定自治條例牴觸憲法、《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議會對於直轄市政府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但上開規範均係針對預算案之審議而言,是立法者自行提出法律案或自治條例案致增加預算支出,並無違反規定。」行政院的回函等於直接否定柯市府一味硬拗,柯市長能不汗顏?

黨團書記長秦慧珠抨擊,柯文哲漠視長者、不尊重議會,連續幾年取消敬老金,在國民黨團多年要求恢復並經議會正式立法通過之後,仍百般抗拒,覆議案被駁回後,又向中央要求宣告無效,種種作為足以顯示目無長者、議會、法紀,實做了最壞的民主示範,現被中央打臉,應痛改前非,儘速公告「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並編列於明年度預算,送議會審議,於明年恢復發放重陽敬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