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取消發放重陽敬老金,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制定「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柯提覆議案遭市議會否決,隨後柯市府決定送請行政院函告此自治條例無效,但行政院今(22日)回函市府,該自治條例之議決案尚難逕予認定有牴觸「憲法」、「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之規定,議員要求市府應儘速編列重陽敬老禮金預算。

柯文哲於2016年取消每年普發重陽敬老金,轉作其他社福使用,市議會去年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北市府可視財政狀況發放敬老禮金給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不排富,但金額可由市府決定。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大會,藍營議員王欣儀透露,今天有個非常重大的進展,就是有關議會通過的「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當時將柯市府送來的覆議案否決,之後柯市府又送請行政院函釋,認為議會這樣通過的自治條例有牴觸憲法、地方制度法與財政紀律法,但今天行政院已經正式回函給北市府,明確表示本自治條例議決案難認定有牴觸憲法、地方自制法與財政紀律法的規定。

王欣儀強調,北市府應該要按照自治條例來執行,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就要把這筆預算編列進去,在下個會期就要按照自治條例,把禮金編入相關預算。

對此,北市府表示,對於行政院針對「台北市重陽敬老金致送自治條例」牴觸憲法及法律之無效回函深表遺憾,市府將依據函文內容之「零基預算」及「財政收支平衡」的精神,按照施政優先順序分配資源,就預算配置做整體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