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藥物殘留為由,片面宣布自6月13日起禁止輸入台灣石斑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2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3項因應措施,包括調節產量、擴大國內行銷、獎勵加工凍儲,強調政府一定會永續台灣石斑魚產業發展。

針對石斑魚產業因應措施,漁業署代理署長范美玲今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年1-5月間,我國已出口至中國大陸和香港達3095公噸,暫停出口後,推估受影響3600公噸。目前農委會採取三策略來因應,首先是調節上市期間與產量,目標為1000公噸;其次為多元形式對內行銷,目標為1600公噸;最後為加工凍儲和強化海外市場拓銷,目標為1000公噸。

在調節石斑魚產量方面,范美玲表示,漁業署會採取延養貸款獎勵,只要漁民至去年11月前放養石斑魚放養,仍在池蓄養者,並切結至少延養三個月,可新舊貸依貸款金額免息一年,申請期限至今年7月1日到8月31日為止,可至農漁會信用部、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和全國農業金庫辦理。

擴大國內行銷的部份,范美玲指出,目標為1600公噸,包括企業認購中秋禮盒、連鎖超市、便利超商和電商通路販售、及餐飲婚宴桌菜販售等行銷策略。另外,也會拓展國外市場,目標300公噸。

至於冷凍部份,范美玲指出,會在「加工凍儲」給予獎勵,目標為700公噸,獎勵對象為農漁民業團體、批發魚市場、產銷班、領有工廠登記的加工廠和農企業,並檢附漁獲來源證明,獎勵額度為三去三清(指去腮、去鱗、去內臟)每公斤獎勵40元,切塊、切丁和切片則為每公斤獎勵50元,凍儲電費獎勵每公斤每個月2元,申請期限從本月15日至12月31日為止,可向全國漁會和水產工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