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王浩指出,副市長蔡炳坤2020年特別費90萬元中,光在餐宴部分就花了58萬,占特別費的三分之二,甚至還跑到台中請吃飯,他要求北市府提供蔡炳坤特別費明細,不然2021年的決算都先暫擱。對此,蔡炳坤辦公室今(17)日回應,主要是特別費用途核銷歸類,有相當多比例是用在宴請內部同仁及工作會議便當。

台北市民政委員會今天審議相關局處等預算,王浩提到柯文哲市長,用在餐宴上僅2.7萬元,而蔡炳坤卻濫用特別費,光在餐宴部分就花了58萬,質疑蔡炳坤「很會吃」。他表示,2020年疫情已經開始,蔡還跑到台中請吃飯,根本都在吃吃喝喝,他要求市府提供詳細內容,「應該要說明和誰吃飯」。

王浩提到,先前勞動局長陳信瑜特別費明細一案,台北市議5月組成專案小組,要求北市府提供相關資料,但市府至今仍未提供。

對此,蔡炳坤辦公室回應,副市長就任3年多以來,恪守特別費支用規定,並無浪費公帑,依2020年府級首長特別費用途及核銷歸類,特別費支用項目分為宴餐、禮(贈)品、捐款、賀奠儀、犒賞員工。

至於2020年宴餐比例過高,主要是因特別費用途核銷歸類,且有相當多比例是用在宴請內部同仁及工作會議便當;但自2021年度起,有關「宴餐」對象如屬內部員工,則歸類在「犒賞員工」項目。

蔡炳坤辦公室指出,經用途核銷及歸類方式修正後,2021年度的「宴餐」比例下降至21%,今年度至6月15日止,比例為20%,相較2020年度已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