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31)日表示,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又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義。現公務員兼職已開放,有關「教師開放兼職一案」,教育部還要再睡嗎?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利用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則授權由主管機關依其業務性質另訂經營商業禁止及兼職等規定。
對此,全教產表示,長期以來,教育部透過「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禁止基層教師兼職,且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也禁止「代理教師」兼職。
全教產指出,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仍然籠罩於用罄之危機,公教人員退休金岌岌可危,教師若未雨綢繆先行自食其力,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兼職,為何要限制重重?全教產於2020年即函詢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有關教師應開放兼職一案,以便教師針對退休金縮水、通膨等因素進行因應,全遭拒於門外,如今公務員兼職已開放,有關「教師開放兼職一案」,教育部還要再睡嗎?
依銓敘部及教育部資料,政府針對2023年個人專戶制新基金,目前只有規劃至85歲,2023年起新進教師的退休金個人帳戶制至85歲之後恐已用罄,全教產認為,應開放兼職禁令,舉凡「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便教師及早準備85歲之後之退休金。
此外,全教產認為,代理教師7、8月幾無收入,已影響其基本生活,教育部應馬上開放「代理教師」學期中的兼職禁令,只要是「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彌補代理教師每年有2個月0收入,而非教育部所言7、8月再臨時去找一份不足糊口的工作,或者被迫寅吃卯糧等9月被錄取後的薪水,難道教育部不食人間煙火嗎?
全教產強調,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對於每一組織構成社會之個人,確保其自由與生存,最主要之目的即在於以維護人性尊嚴。釋字第404號解釋:「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故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且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剝奪勞工兼職之權利,呼籲教育部停止侵犯基本人權,限制教師不得兼職,停止不合時代潮流、且違反平等權原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