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嚴峻,立法院會今(27)天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限延長至明年6月30日,目前預算尚有1300多億元待執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月30日屆滿,有鑑於疫情仍屬嚴峻,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以及醫療量能等,都有持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並得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行政院4月函請立法院同意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到明年6月30日。

立法院會4月22日將該案逕付二讀,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8日進行朝野協商,朝野立委均同意延長。立法院會今天處理討論事項時,因朝野無異議,特別條例順利通過。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在發言時呼籲,希望染疫者能及時得到照顧,而執政黨不要在振興計畫上劃錯重點,若無法讓觀光餐旅業者獲得及時救命錢,那等到疫情過去前,很多業者都撐不下去;民進黨立委范雲則說,希望今年能再發津貼,把家長最需要的防疫照顧假、津貼法制化。

時力立委邱顯智發言時表示,各黨團全力支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但也希望指揮中心做好防疫準備,防疫做好,政府就不用花錢紓困。

針對特別條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日前表示,立法院通過的特別預算總額共8393.39億元,迄今尚有約1300多億元待執行,為配合特別條例的延長時間,特別預算施行期間也有一併延長之必要,以利繼續做為特別條例各項待執行措施之支應使用,但現階段暫無提出追加特別預算總額的修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