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超過50年的台中市大里區內新零售市場牌樓昨(25)日突遭地主突襲強行拆除,市議員李天生表示,地方有意爭取列歷史建築後保留,相關流程還在進行,但地主強行拆除時警方在場卻不阻止,公權力不彰,讓外界感到失望。

李天生指出,位在德芳路一段85巷和中興路口的「內新零售市場」牌樓,上面有台中縣長王子癸及大里鄉長林漳淇題名,興建時間超過50年,日前該處土地所有權移轉,新地主張貼告示計畫拆除牌樓,引起附近住戶關心,希望設法保存,並由里辨公處行文要求提報文資申請。

李天生表示,不料業者25日上午突然動用挖土機前往強行破壞牌樓,經區公所、文資處及警方派員到場,以沒有申請路權為由,要求暫停拆除,並將安排文資委員會勘認定後再議,不過部分牌樓屋頂已經遭到毀損,業者達到拆除的目的,不過涉嫌違反妨害公共安全及強制罪。

李天生批評,業者在眾目睽睽下強行拆除,在場警方沒有動手逮捕現行犯,公權力不彰,文資處則要等收到文資申請後,才會要求暫緩拆除,而申請公文還在簽辨中,這些缺失,應該徹底檢討改進。

李天生表示,業者計畫拆除牌樓後興建住屋,將把巷道完全堵死,造成巷內60多住戶以及消防、醫護車輛進出困難,嚴重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而該處巷道「供公共通行使用」已經超過50多年,區公所並有管養紀錄,屬於「既成道路」,依規定地主不得任意封路。

李天生感慨,大里歷史悠久,曾經名列全台第六都市,只是在林爽文事件後,慘遭嚴重破壞,日趨沒落,剩餘的古蹟、史蹟寥寥無幾;具有歷史意義的前大里區長宿舍、大里代表會辨公廳舍,日前也都遭到拆除;為讓後代子孫緬懷先人的足跡,他主張極力保存各項文化資產,至於內新零售市場牌樓,是一道美麗的風景和記憶,如果符合文資基準,應該盡量設法保存。

牌樓上並沒有註有興建日期,不過有台中縣長王子癸及大里鄉長林漳淇題名,他們2人的任期為1968年至1973年,至該牌樓是否具有文資價值,地方上看法不一。

市議員李天生表示,地方有意爭取列歷史建築後保留,相關流程還在進行,但地主強行拆除時警方在場卻不阻止,公權力不彰,讓外界感到失望。   李天生/提供

內新零售市場牌樓未拆除前的樣貌。   李天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