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開發地熱發電經濟部20日公布「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能源局今(24)日表示,獎勵辦法分為「招商獎勵」及「探勘獎勵」,招商獎勵每案最高300萬元、探勘獎勵每案經費上限1億元,盼政府與民間合作,加速地熱發電開發。

借鏡我國首座MW級地熱發電廠的成功經驗,經濟部5月20日公告「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鼓勵地方政府推動地熱專區,並分攤業者探勘風險,吸引業者投入地熱開發。

經濟部說明,本辦法共分招商獎勵及探勘獎勵,招商獎勵的對象為地方政府,由經濟部提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完成地熱發電招商推動及輔導相關作業;探勘獎勵的對象為地熱開發業者,以補助方式協助分攤地熱探勘相關風險。

經濟部表示,招商獎勵是參考宜蘭清水地熱電廠的成功經驗,為使地方政府完善規劃地熱專區的場址、招商、評選及後續電廠建置履約管理等相關作業,提供每案獎勵經費上限為新台幣300萬元。同一獎勵對象每年以申請1案為原則,計畫執行期程以4年為限。

探勘獎勵部分,則是考量地熱電廠前期探勘風險高,政府分攤業者探勘風險,獎勵項目包括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等地表調查,以及鑽鑿、套管、產能測試等,提供每案獎勵經費上限1億元,並以業者探勘費用的50%為獎勵上限;同一獎勵對象以申請1案為原則,計畫執行期程以5年為限。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本辦法的申請期限自辦法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審方式進行,歡迎地方政府及業者踴躍提出申請。

經濟部強調,台灣能源98%來自進口,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化至為重要,尤其台灣位於太平洋火環帶,具有地熱潛能及發電利用的先天優勢,將持續穩健推動地熱能開發,盼能帶動創新綠色經濟、促進當地就業及永續發展,期許各界能與政府攜手共同推動地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