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0日電)台北市萬華區日祥里鍾姓里長涉嫌以不實發票詐領關懷據點設備費7萬餘元,另浮報里民活動場所租金13年,詐得補助135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等罪嫌起訴鍾姓里長等人。

北檢起訴指出,鍾姓里長自民國96年起擔任日祥里里長,日祥里經申請成為社區關懷據點,但鍾男涉嫌明知並未採購電腦、冰箱等設備,卻夥同孫姓據點承辦人,向一家公司的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購買不實發票。

鍾男等人以不實發票向社會局辦理核銷,106年、107年間各詐得設備費新台幣7萬餘元、5600元;108年間,因萬華區公所承辦人察覺有異,實地到據點勘查,鍾男為免東窗事發趕緊補買設備,而詐欺未遂;孫姓據點承辦人另涉嫌詐領據點人事費18萬餘元。

另一方面,鍾姓里長涉嫌自96年起,將里民活動場所月租金自2萬1000元浮報為3萬元,按月向民政局申請租金補助,逐月詐得價差9000元,統計至108年6月止,共詐得135萬元。

檢察官認為,除了里辦公室,一般民間團體也可以申請成為關懷據點,而關懷據點的服務與公權力無關,就詐領據點設備費部分,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鍾姓里長、孫姓據點承辦人、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另就據點人事費部分,依詐欺罪起訴孫姓據點承辦人。

鍾姓里長涉嫌詐領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部分,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鍾姓里長。(編輯:李亨山)11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