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台近日接連出包,立法院今(25日)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文化部、華視列席備詢。期間,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關切,華視代總經理陳雅琳以僑委會1200萬元標案,製作「獨家新聞」一事。但NCC主委陳耀祥認定「沒什麼問題」,陳雅琳答詢也稱,那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只有公廣董事長陳郁秀坦言,這方面確實是要檢討。

僑委會以1200萬元標案金額,委託華視製作「僑胞對台灣貢獻」系列影片,敘述世界各地僑胞的故事。但林奕華指出,身為華視代總經理的陳雅琳帶頭用標案經費出訪法國、美國等地,下半年打算再出訪非洲、大洋洲、中南美洲,不僅沒清楚標示是政府補助的「廣告」,採訪團隊還將其系列報導標上「獨家」,拿標案的錢做事卻打上獨家,有置入性行銷及觸法疑慮。

對此案是法涉及違法。陳耀祥表示,此一標案依《預算法》規定,沒什麼問題。但陳郁秀坦言,這在董事會有非常多的討論,很多董事也認為這確實不妥,這方面確實是要檢討。陳雅琳則表示,華視16年來,政府編列給華視的預算是0,他們自負盈虧。

林奕華強調,她沒說華視不能拿標案,華視一直有拿標案,她問的是,華視拿了標案後的新聞原則在哪?重點是不能拿了政府的錢,後來說新聞是自己的獨家。陳雅琳又說,這是兩碼事,政府的標案華視還是有執行,他們希望一趟出差有更大的效益,出差的錢華視也有編列預算,後來在過程中,遇到紐約槍擊案、法國大選、俄烏戰爭,他們身為新聞人,在那當下…」林奕華打斷稱,這樣的概念她不能接受。

林奕華後續播放畫面,質疑華視最後製作出來的新聞畫面中,廣告字樣縮到完全看不清楚,符合《預算法》62之1條規定的明確標示?這樣較明確標示嗎?陳雅琳只回了一個「痾…」最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委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需就標案執行缺失,在2週內提出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