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的今天──1987年4月18日,鄭南榕在台北市立金華國中演講,堅定地以台語喊出「我叫作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讓他成為世界第二次大戰後,第1位在台灣公開演講中宣示支持台灣獨立的人。35年過去了,獨立媒體「沃草」在臉書po出這段歷史,提醒台灣人民,言論自由得來不易。

鄭南榕出生在1947年,也就是二二八事件那一年,父親是日治時代來台的福州人,母親是基隆人,二二八事件受到鄰居的保護下,才免於受害。因此後來他強烈主張台灣獨立,甚至不惜自焚追求獨立,都與二二八事件有關。

1987年鄭南榕才因為前一年推動「519綠色行動」抗議台灣戒嚴37週年入獄,1月出獄,他沒有因為被捕入獄就噤聲,反而在出獄後隔月,隨即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推動平反二二八事件,開始各地演說。

到了4月18日,鄭南榕在金華國中演說時,公開主張台灣獨立。他以台語堅定地講出「我叫作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短短7秒鐘的2句話,撼動成千上萬人心。一次又一次,他在每個公開演講的場合,站在萬千群眾面前、眼睛閃著光芒地說出「我是一個外省囝仔,我主張台灣獨立」。

2年後的1989年,鄭南榕為了堅持言論自由、拒絕因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遭判亂罪起訴逮捕,當時他聲明寫道「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從1月26日起,他自囚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總編輯室內,桌下放3桶汽油,還用膠帶黏著1個綠色打火機,而雜誌社內外有各地前來支援的義工日夜駐守,阻止當時執政的國民黨軍警強行拘提。

同年4月7日清晨,國民黨派出軍警荷槍實彈重重包圍,強攻雜誌社,鄭南榕反身進入總編輯室自焚身亡。此事件震撼國內外,也推動更多人致力台灣言論自由。一直到1992年5月16日,《刑法》第一百條修正,主張「台灣獨立」的言論才被「除罪化」,人民才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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