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燭光晚會「未經批准集結」案,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遭判刑10個月,後經上訴縮減為8個月,黃之鋒本月初服刑完畢,但仍未獲自由;因另一起「香港2020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遭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還押「赤柱監獄」等候審訊。
在睽違將近11個月後,黃之鋒今天(29日)在臉書「報平安」,說明自已的近況。強調自己在服刑期間仍不懈學習,藉閱讀發掘世界,未來將會陸續在Facebook跟大家分享讀書心得。
黃之鋒臉書應是由「小編團隊」協助操盤運作,附圖上特別寫道:感謝大家關心,願大家身體健康,繼續「保持意志」。更說道:「感謝這段日子以來每一位寫信和留言關心他的朋友,我們深信之鋒會繼續堅強面對監獄生活」。
所謂「香港2020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案」係指2021年1月6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出動約1000名警務人員,上門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因參與去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及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暫時拘捕54人,當中6人涉組織及策劃,其餘48人是參與者。2021年2月28日包括黃之鋒在內的47人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正式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