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用500多萬元,嘉義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因戴寧父親戴建三日前過世,律師以此理由聲請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嘉義地院今(22)日裁定聲請駁回,但戴寧得聲請戒護返家奔喪,24小時內必須回所。 

律師主張,戴寧父親已於日前過世,家中無人能處理後事,且本案最關鍵的證人即被告父親戴建三已無可能勾串。其餘證人於偵查中均已作證完畢,請求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嘉義地院函詢檢察官就本案聲請具保停押表示意見,檢察官回覆表示,被告父親並非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時認為有串證之虞的唯一證人,依照目前偵查階段,若准予被告具保停押,無法避免被告勾串其他證人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性。 

地檢表示,被告涉犯係5年以上的重罪,且犯罪期間甚長,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另,被告仍可依照羈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聲請戒護返家奔喪,檢察官會依相關規範辦理。 

嘉義地院表示,考量被告涉案程度高,涉案期間長達9年餘,若僅命被告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避免滅證、串證的情形發生,因此認為對被告維持羈押裁定,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 

而地院查詢被告的一、二親等親屬結果,除被告以外,尚有其他親屬得處理被告父親後事,地院對於被告喪父一事,深表遺憾,依羈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被告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在看守所管理人員戒護下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返回看守所,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