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利用詐領助理費用,三屆議員以來共詐領500多萬元。本案峰迴路轉,嘉義地檢署聲押禁見,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地檢提抗告,戴寧也發表聲明捍衛名譽。二審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重裁,今(13)日嘉義地方法院更改裁定,戴寧羈押禁見。 

戴寧交保後發聲明表示,她從未收取分毫不法款項、也未詐領任何助理費用,面對檢調的不實指控,一定會全力捍衛名譽。戴寧強調,她會擦乾眼淚,逆風前行! 

台南高分院認為,嘉義地院原認為沒串滅證之虞,但戴寧辯稱「助理是父母所聘用」,此部分須進一步傳喚她父母等查證、甚至對質;戴寧與相關被告跟證人都有親友關係,只以禁止她與證人聯繫接觸,能否防止串證存在疑慮;另外,涉詐助理費達521萬5774元,嘉院僅以80萬交保,沒說明如何確保不串證、逃亡,都須再詳加考量,因此原裁定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