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國軍採購業務的國防部「網路戰聯隊」林姓士官長涉嫌向廠商索取回扣、浮報價格,被高雄地院依觸犯14件貪瀆罪,併執行刑7年2月,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林姓士官長撤回其中2件上訴,其餘12件仍然判決有罪,並待全部定讞後由檢方併執行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林姓士官長擔任國防部網路戰聯隊指揮防護大隊南區指管防護中隊機修支援隊高雄機動分隊士官長副分隊長,負責規劃執行轄內軍用通訊設備維護工作,林姓士官長因此有提報各項材料需求之權。
林姓士官長因參加民間多期互助會,薪資無法負擔,於是利用分隊執行檢修工程、廳舍管理、提出採購需求等權責,假藉驗收工程,收取廠商回扣,或採購不斷電主機、發電機等電器用品,要求廠商浮報價格,共收賄14次,每次金額5千到3萬5千元不等,共貪得29萬8千元。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林姓士官長共觸犯14件貪瀆罪,分處2年8月至3年不等徒刑,併執行刑7年2月,褫奪公權2年。林姓士官長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開庭審理期間,林姓士官長撤回其中2件上訴案,其餘12件仍然判處有罪,但刑度不變,待此案全部定讞後,再由檢方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