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被一名賴姓網友在臉書上辱罵「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台」,陳時中感到受辱,憤而對賴姓網友提告妨害名譽,檢方提起公訴,賴姓網友一審遭判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千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提到,賴姓男子於去年6月6日前某日,在臉書「某資訊大小事分享團」上公開貼文「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引起陳時中不滿,認為「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這些字眼已經損害到他的名譽,因此向檢方提出告訴。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賴姓男子否認犯罪,他辯稱:「我只是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陳時中的意思。」但台北地院指出,「無恥舔美賣臺」等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具有輕蔑並使人難堪之意,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顯屬侮辱之言語。這對於陳時中的名聲造成負面貶抑,使得陳時中之名譽、社會評價因此遭受損,確實有罪。

台北地院在量刑理由中說明,賴姓男子否認犯行,未見悔悟自省之心,而且多次傳喚不到庭,也沒向陳時中致歉或取得諒解、和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最後判處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千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定賴姓男子有罪,考量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高院15日駁回上訴,維持拘役3日、易科罰金3千元的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