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即日起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於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盡快向烏來區公所提出申請。

立法院於108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包括水源特定區、國家公園、保護區及遊憩用地等的原住民保留地納入補償範圍。108年起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不足1公頃者,按比例發給。

110年度新北市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土地筆數1288筆、面積542.6363公頃,總計核撥1627萬9089元整。信賢里簡先生表示:為了維護山林永續,自己願意配合新北市政府政策,大家一起來保護地球及生態保育,也謝謝市府提供禁伐補償金。

烏來區原住民保留地皆屬幅員遼闊之陡峭山林,為了協助族人們申請禁伐補償檢測工作,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補助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檢測員2人,除協助辦理文書資料建置及禁伐林地現勘工作,亦盡心盡責完成檢測工作,林姓檢測員表示:「這1年下來真的讓我學到很多,也對烏來地區的居民盡一份心力,接下來我還是會繼續好好努力」; 羅姓檢測員表示:「對於能夠從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檢測工作,感覺很榮幸也希望能繼續為族人服務」。

原民局長羅美菁表示,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若所持土地為林業用地,土地面積達0.1公頃以上,且無領取全民造林計畫或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獎勵金者,請攜帶身分證、存摺、印章、土地謄本地籍圖,並請主動提供分管協議書及位置圖,農牧用地者須主動提供造林期滿證明(如是委由他人代辦,除上述申請人文件,亦請代辦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至烏來區公所提出申請,避免相關權益受損。

另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11年起將「原住民保留地國土保安用地」也納入禁伐補償區域,也就是說,族人所擁有的保留地被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者,因受限使用,自今年起都可以申請禁伐補償。

烏來區公所受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圖:新北市原民局/提供

檢測員熱心向民眾解說及協助辦理申請作業。   圖:新北市原民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