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保處上週接獲板橋殯儀館移送棄養雞鴨案,經查是殯葬業者將祭祀雞鴨做完法事後,隨意扔至館內一牆角,經調閱殯葬儀式管理活禽動物登記表,逐一過濾名單,比對監視器畫面,找出劉姓行為人。因棄養事證確鑿,動保處約談到案後,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處3萬元罰鍰,令劉姓行為人追悔莫及。
今年1月3日動保處接獲新北市殯葬處通報,在板橋殯儀館內的牆角被棄置兩個紙箱,裡面放置1隻白鴨及1隻白雞,且雞冠已明顯被切割,箱子有一大片血漬,研判是為做完法事被棄置奄奄一息的雞鴨。
經殯葬處調閱殯葬儀式管理活禽動物登記表及監視器畫面,確認是禮儀公司僱請的劉姓工人所為,事證明確移送動保處依據動保法棄養案辦理,法事中的雞鴨交由動保處帶回收容,其中鴨子流血過多已死亡給予火化,活雞則委由農場收容。
動保處長楊淑方說,台灣民間習俗,家裡如果在1年當中有2個親人過世,就會辦理「祭三喪」儀式,法事進行中常需取白色雞鴨進行「開光」和「制煞」,辦完法會後也會放生雞鴨,代表煞氣跟著離開了。
楊淑方說,民國109年曾因少數殯葬業者就地隨意棄置於人車來往道路上,造成板橋殯儀館附近,出現驚慌失措雞鴨四處亂竄,造成騎士為閃避釀成車禍,險象環生。
她說,當時為防範未然,防止殯葬業者使用白色雞鴨隨意棄置問題,新北市殯葬處及動保處於109年7月聯手合作,要求業者使用活體雞鴨進行法事前,必需填寫活禽動物登記表,管理員並拍照動物,藉此掌握活體家禽狀況和清楚瞭解動物流向,以避免業者勿隨意丟棄動物。這次能順利迅速找獲劉姓行為人,即是靠活禽動物登記表追朔源頭和監視器畫面佐證。
農業局長李玟呼籲,隨意丟棄動物係為棄養行為,不僅危害動物生命,也會造成公共安全問題。民眾若發現有人隨意棄養動物,可向動保處通報,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3萬元至5萬元罰鍰,民眾或農家欲收容認養這些被救援流浪雞鴨,農家領養還可讓雞鴨協助農場去除病蟲害,也確保動物福祉。
喪禮結束後看見有人將2個紙箱帶出到門口,被一名機車騎士帶離現場。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機車往新海路方向駛去,後來監視器再追尋,發現機車回來時已不見紙箱蹤跡。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遭遺棄在路邊的帶路雞。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