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故頻傳,且國內酒駕再犯率達38%,交通部研擬修法,未來酒駕、毒駕和拒測累犯,比照「通緝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立法院也在今(12)日召開交通委員會臨時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預計酒駕新制最快下半年上路。
根據現行規定,酒駕累犯定義為汽機車駕駛人5年內第2次違反酒駕規定,機車可罰9萬,汽車罰12萬元。不過,近來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也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未來酒駕、拒測、毒駕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累犯的定義也從5年拉長為10年。
對於如何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交通部表示,會公布在網站上,至於用什麼形式,則由公路主管機關以及六都裁決所去決定。
另外,本次修法中酒駕同車乘客罰則也會提高,從600至3千元提高為3千至1.5萬元,不過有立委認為罰款太低,要求再加重為6千元起跳,修法將調整為6千到1.5萬元。汽機車車主明知駕駛人有喝酒仍將車輛借出,吊扣車牌期限從3個月變成2年;酒駕累犯未裝酒精鎖的罰則,罰款從6千至1.2萬元提高為6萬至12萬元。
交通部也指出,有些酒駕的駕駛人不是開自己的車,而是跑去租車或使用共享機車,本次修法也新增,若租賃業者已盡告知義務,承租人仍違反酒駕或為酒駕累犯,以及拒測、拒測累犯等,可再加重2分之1的罰鍰,但該車牌不會受吊扣,盼能保護租賃業者。
對於交通部的修法版本,立院交通委員會今日也初審通過,若立院臨時會順利三讀通過的話,預估酒駕新制最快今年下半年就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