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26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酒駕肇事車禍,一名開著BMW的38歲男子黃子洋,撞擊正要去觀賞愛河燈光秀的林男一家四口,造成林男的妻子重傷不治,林男及兩名女兒則重傷送醫,黃男酒駕累犯以及好酒的過往隨即也被起底,更令人諷刺的是,在兩年前一起酒駕車禍的新聞事件中,黃男還曾砲轟酒駕行徑「喝酒坐車很難嗎?」

黃姓男子酒駕導致1死3重傷,新興分局到場後立即上銬逮捕黃男,經酒測後,發現黃男酒測值達每公升1.24毫克。警方調查,黃男已是第三度酒駕,在2006年小港區、2009年於前鎮區皆有酒駕紀錄,駕照已經遭到吊銷,目前無汽車駕照,

黃男過往的發言與行徑陸續被起底,在2019年2月,台南新化發生一起酒駕三連撞車禍,造成1名1歲半男童不幸身亡,肇事人酒測值高達1.27,當時黃男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文憤怒說到,「為什麼這種事情還是天天發生,別人的孩子別人的生命就死不完嗎?!無能的政府和笨色立委們,還在堅持0.75以上才以殺人罪起訴嗎?」

此外,黃男也在留言處忿忿不平繼續說,「很可惡,喝酒坐車很難嗎?!有錢喝酒沒錢坐車?」,還表示「我覺得政客的問題最大」,對照如今酒測值同樣高達1.24,看來格外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