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於今年12月16日核定「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內政部表示,該計畫將於明年元旦上路,規劃2年內將2萬戶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營運管理以3年為1期,透過減免稅賦、補助費用、輔導轉型與貸款協助等誘因,鼓勵旅館業者及租賃業者申請。

內政部表示,評估交通部統計的國內一般旅館3,300家逾 16萬房間數之一成約1.6萬戶及部分公私有房舍約4千戶參與,而以2萬戶為計畫戶數,參與轉型的既有旅館業者,將比照社宅享有免地價稅、免房屋稅,以及居住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的優惠,並由國家住都中心補助業者改裝修繕每戶4萬,停業旅館額外增加1萬元;以市價租金5折、7折及8折承租,提供租金差額補助;另外,補助簽訂租賃契約的公證費最高3千元。

同時,地政司將專案輔導有意願轉換跑道的旅館業者取得租賃業者資格,交通部觀光局也會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給予專案貸款與融資管道協助。

內政部指出,該計畫規劃以整棟旅館轉型為社宅為優先,將採取「國家住都中心擔任申辦者」、「旅館業者擔任申辦者,請租賃業者代管」或「租賃業者擔任申辦者」三種模式進行辦理。

此外,為鼓勵既有旅館響應,營建署已在今年11月至12月間偕同交通部與國家住都中心赴六都與各地租賃公會及旅館公會成員說明。近期國家住都中心也將公布申請條件、規格審查要項、申請書圖範本等,讓業者能進一步評估物件適合性及財務可行性,請有興趣的業者多加留意。

內政部強調,旅館轉型社宅,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均需符合建築法及消防法相關規定,未符合條件者,國家住都中心將要求改善,於審查同意後才予以補助,以確保居住公安及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