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近50年的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自去年9月及今年3月第一、二區分別公告拆遷後,全區重劃作業及工程正如火如荼進行當中。新北市地政局表示,第一區於9月28日自動搬遷期限屆滿後,第二區自動搬遷期也將於12月底到期,提醒第二區業者在期限內儘速申請點交地上物,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地政局重劃科科長李先智指出,新莊中正路以北的第一區自行拆除期限到今年9月28日為止,拆遷作業相當順利,預計年底前可以完成一區全面淨空的目標;另外,中正路以南的第二區自動拆遷期限到今年年底,目前工程廠商也全力進行地上物的點交拆除作業。
李先智表示,市府全面進場拆除期限,第一區到今年年底,第二區到明年三月底,屆時第二區將會就重點路段,如中正路、新樹路、區內30米計畫道路及工程期間臨時停車用地等區域優先進行拆除。
地政局長康秋桂提到,對於塭仔圳重劃案至今能夠順利進行,感謝區內民眾的體諒及配合,她也特別提醒,依照第一區的經驗,距離第二區業者及廠家自行拆除期限已剩一個星期的時間,呼籲業者盡速在12月底前向地政局申請地上物點交作業,否則年底大量點交時如有疑義,恐會影響自行拆除獎勵金的領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