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今年8月間,查獲黃姓醫師以盜刷健保卡等方式虛報健保費用共新台幣1億174萬4,449元一案,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犯罪所得1億多沒入。 

嘉義地檢署指出,黃姓醫師為黃○診所負責人,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在黃○診所內,虛報保險對象門診就醫紀錄,並偽造藥師印章,虛報調劑藥事費用,向健保署申報請領健保費用,共1億174萬4,449元。 

黃姓醫師為掩飾或隱匿詐欺犯罪所得,以其本人及鍾○英、黃○智、黃○臻及黃○婷等親屬名義購買大量金融保險,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也就是俗稱的「洗錢」,到110年7月31日止,保單價金高達1億3,849萬8,203元。 

檢察官認為,黃姓醫師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等罪嫌,犯罪所得1億174萬4,449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檢方目前已查扣21筆不動產、海外基金255萬3282元及存款244萬3892元。 

地檢署指出,黃姓醫師為高級知識份子,明知健保署之營運已長年鉅額虧損,竟詐領健保費用,危害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完整性與正確性,時間長達十餘年,對健保財政健全造成嚴重傷害。雖坦承犯行,但擁有巨額財產竟未與健保署達成和解,返還所詐款項,因此向法院請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