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8)日兩岸治安單位合作,我方派員前往中國福建廈門機場,將新店槍擊命案黃姓嫌返押解回台,以接受我司法偵辦、審判,陸委會對此表達肯定與感謝之意。黃姓嫌犯押解入境後,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要求,進行檢疫、隔離,並交由案件偵辦機關進行後續之訊問、關押等偵審事宜。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政府責無旁貸。過去兩岸治安機關聯手打擊犯罪,有效遏止犯罪份子氣焰,並深獲兩岸民眾肯定。

陸委會強調,那些企圖在犯案後利用潛逃境外來脫免罪責的犯罪嫌疑者,不要心存僥倖,也無法得逞。希望未來兩岸可以持續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推動合作打擊犯罪工作,以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並彰顯司法正義。

另據陸委會指出,台港雙方目前尚無司法互助協議,對於犯案後即潛逃返港的陳同佳,因該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與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台港雙方進行溝通,為確保該案件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且基於證據的完整性與合法性不容被挑戰,台港雙方有必要就此進行司法互助合作,陸委會過去一再重申此一立場,亦盼能獲港府正面、積極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