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明年將試行14天教育召集新制,從原先的「2年1訓」,改為「1年1召、訓期14天」,預計將有1.5萬名參與。為降低新制對企業的衝擊,國防部已提出「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公司、學校等若有員工受召,依法須給付員工薪資,但申報當年所得稅時,可扣除支付薪資150%所得額。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草案已送交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會討論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財政、外交聯席會昨(6)日審查「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邀國防部、財政部官員報告。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指出,考量社會公益,員工若請防疫隔離假,企業申報當年所得時可扣除200%所得額;員工為國參與教召,政府能否比照此精神,扣除企業所得額?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薪資費用得以自企業所得中扣除;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國防部十一月三日已將新版「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送至行政院待審。

依據國防部去年公告的「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舊版草案中並未將企業獎勵或稅制扣除方式明定。新版草案則明定後備軍人受召時,所屬機關、機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且上述單位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得將支付於員工受召期間的薪資,乘以150%自所得額扣除。

此外,原先兵役法中規範,後備軍人教召以退伍後八年內四次為限。然而,為增進志願參與教召的誘因,受召四次的後備軍人若志願參與後續召集,第五次起可獲得召集獎金,發放基準由國防部擬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