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稱「FBI帥哥」走紅的網紅鄧佳華,今年9月被直播主連千毅簽下,引起網上一陣熱議,日前鄧佳華在臉書發文,透露已從連千毅的公司離職並已找到新工作。讓老闆連千毅狠嗆「毀約就要賠2000萬!敢走我就告」對此,一位自稱「網紅推手」的網友「圤智雨」在粉絲團《戲引子》分析了自己的看法。

圤智雨表示,有朋友問他「鄧佳華可以走嗎? 需要賠2千萬嗎?」他回應「百分之百可以走的」說明台灣的經紀約是委任契約,「只要單一方覺得信任基礎破裂,就可以透過存證信函的方式進行解約,而且是成立的。」至於連千毅要求賠償的違約金2000萬,他則表示:「由於鄧佳華不是天王天后等級的,所以這種等級的賠償金額,普遍來說的案例大概都在20-30萬左右 」。

圤智雨說明「經紀公司部分是可以告損害賠償的,但法院並不會因為合約上寫的賠償金多少錢就多少錢」,反倒是根據經紀公司幫鄧佳華賺了多少錢的實質證據、所投資的金額來決定賠償金。

圤智雨全文。   圖:翻攝FB/戲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