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四公投提案人黃士修日前在電視說明會上,向台電核能處長許永輝表示,「身家安頓好了嗎?」遭民進黨質疑是在恐嚇。黃士修今(24)天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表示,依法告發不法情事,是公民應盡的責任。但一同參與專訪的不同意方代表魏揚則指出,他私下沒有跟許永輝接觸過,但許永輝是試運轉的負責人,啟封不是調查核四廠的唯一條件,若要調查得從建廠、設計找出到底是誰該負責。
黃士修說,反對核四民眾在意的因素是核災與核廢,核廢有工程品質問題、地質斷層等問題,其中,地質問題又包括S斷層、外海斷層,但S斷層根據中央地質調查所報告,證實是非活動斷層,地質調查沒有完備的一天,但根據科學證明,S斷層是安全的。至於外海斷層是否相連,根據證據是不相連,但地質教授陳文山認為要假設是相連,但就算如此,核四耐震值也是安全的。
至於許永輝的部份,黃士修表示,核四在2014年封存之前,已經通過試運轉測試跟安全檢查的再驗證,當初的程序書許永輝都有簽名,其中是不是有問題、有沒有瀆職的可能,都要透過公投蓋同意票,才有機會知道真相,而同意方一直強調,即便公投通過也要經過安檢,若沒通過,這些貪贓枉法的人,就永遠沒辦法被抓起來追究責任。
黃士修接著說,民進黨說他恐嚇許永輝是天大的誤會,因為依法告發不法情事,是公民應盡的責任,若許永輝簽的程序書,是虛偽不實就有瀆職可能,根據刑法瀆職罪,最輕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以判無期徒刑或死刑,若許永輝只是要當民進黨的官,在說明會上胡說八道,那說謊就不犯罪,僅是人格問題。至於揚言提告則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這在法律系大一的法學緒論就有教,並不構成恐嚇罪的要件。
一同參與專訪的核四不同意方代表魏揚則表示,他私下沒有跟許永輝接觸過,黃士修的指控是不太公正,但許永輝是試運轉的負責人,核四公投不論有沒有通過,該調查的就是要調查,但啟封不是調查核四廠的唯一條件,若要調查就算沒有啟封也可以做,要從建廠、設計找出到底是誰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