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大生因為和瑪莎拉蒂發生擦撞,就被車主叫出車外痛毆,並送進加護病房,不僅如此,警方的後續處理方式也很匪夷所思,包含直接放現行犯離開,並跟被害人家屬說只能告打人的那個人,種種的行徑讓瑩真律師不禁質疑,現在這個環節不是警察教育出問題,就是警察想息事寧人,瑩真律師也提到兇手真正的刑責會根據實際的情況調整,最有可能的是重傷害罪和殺人未遂罪。

18歲男大生被瑪莎拉蒂惡煞痛毆送至加護病房的事件引起軒然大波,瑩真律師昨(16)日也在最新影片分析這起案件。她提到整件事情最讓人譁然的有2點,一個是案發當時,警方竟然以單純的傷害罪就把人放了,沒有依現行犯逮捕或是拘提,甚至還一度傳出找不到那3名惡煞,讓她覺得很荒謬。

除此之外,警察還跟被害人的媽媽說,因為只有一人動手,所以3名惡煞只能告一人,不過事實上是,雖然動手的只有一個,但是另外2個卻把被害人架起來,有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法律上叫做「共同正犯」,不會因為只負責其中一部份的犯罪行為就不構成犯罪,因此瑩真律師也直言,會發生這種事情,不是警察教育出問題,就是警察想把事件壓下來。

最後,瑩真律師提到這3名惡煞的刑責,現在來看有可能會以重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如果以純粹法律上的規定,重傷害罪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殺人未遂罪是根據殺人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情節輕重去減輕,不過實際上法官還是會依實際情況做判斷與調整,另外男大生醒來後,不僅刑責上,賠償也會減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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