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影響,台商逾2年無法返台,面對戶籍遷出登記(除籍)等問題,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15日)表示,內政部認為不宜修改《戶籍法》出境2年之遷出規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交通部等就「春節台商返鄉暨防疫相關工作辦理情形,與在台設籍因疫情逾兩年無法返台遭戶籍遷出登記(除籍)等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徐國勇會前受訪時說,用語上應精準,是「移籍」、而非除籍,最高行政法院已有判例說明,當國人離開台灣兩年,戶籍不住在這裡,這是事實行為,不是法律的行為。
徐國勇指出,國人兩年沒住在台灣,這是呈現事實的行為,因此不涉及法律及法律權利變更,因此有人擔心勞保、健保或是國民年金受影響,這些是由其他部會依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和移籍到其他戶政事務所沒關係,仍然是我們的國民,隨時可以入境。
徐國勇在報告時說,目前我國並未限制國人不得入境返台,針對無法返台的國人,難以認定有不可歸責當事人的情事,已出境國人只要在2年期間返台一次,戶籍即不會被遷出,防疫期間也有眾多國人返台。
徐國勇說,倘若以不可歸責事由放寬出境遷出規定,戶政機關在登記實務上窒礙難行,易生個案認定標準不一,恐引發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