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接獲爆料指出,台鐵東區協調中心主管1個月出差20天,半年來出差天數高達100多天,領了近5萬元差旅費,且他家就住花蓮還出差花蓮,但基層想申請差旅費卻經費不足。對此,台鐵今(9)日回應,此狀況合於規定,且強調「東區協調中心業務量不輕鬆」。
台鐵有員工向媒體爆料,每年年底台鐵部分單位就會面臨差費不足情況,出差沒有差旅費可請領,但東區協調中心主管1個月報出差約20天,因此可領8000元的差費,半年來領了將近5萬元差旅費。而該主管雖受派進駐花蓮,但實際上家就住花蓮,每天都待在辦公室,卻仍能請領費用,引起基層不滿。
對此,台鐵則回應,為加強部門橫向聯繫,提升運務、工務、機務、電務、資產開發及附業營運等部門協同作業效率及效能,設立橫向聯繫各區(北、中、南、東)「協調中心」,並指派本部資深高層主管(副總工程司或專門委員)擔任中心主任,且規定應進駐地區執行督導業務,屬因公奉派出差性質,支領差費爰無疑義。
另外,各主任於進駐執行業務期間得不受「台鐵局員工國內出差及旅費報支注意事項」第4點第2款每月出差不得超過10天之限制,前亦經專簽核定,支領合於規定。
台鐵表示,復查四個區域協調中心,又以東區協調中心轄管範疇最廣,從暖暖至古莊轄區路線總長409.5公里,且自成立迄今年11月1日止,包含協同工作橫向協調作業、在建工程及保安裝置巡檢作業、配合事故(事件) 調查作業、會同鐵道局工程查核作業、防疫措施及其他辦理事項等,高達774件,為各區之冠,業務量實不輕鬆。
台鐵強調,已建立地區協調中心的評核制度,將詳查各協調中心業務推動情形,加強對主管及人員之考核,以確保中心運作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