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今(30日)舉行全國黨代表大會期間,有黨代表提出被稱為「韓國瑜條款」的黨員首次當選公職法定任期內,不得代表國民黨參選其他公職的提案。但國民黨組織發展委員會以選舉策略上仍應保持彈性,不宜有任期制度化規定為由,並未讓該提案於全代會通過。

就國民黨新竹縣黨代表范釗等64人,以為徹底杜絕國民黨內任何人或團體,企圖濫用個人魅力及勢力,為謀自身前途罔顧大局,任意拋棄選民託付的公職任期,操控干涉國民黨的選舉策略安排,讓國民黨的前途和命運帶來不可控的破壞與風險;因此提案「國民黨員首次當選某公職任期規定制度化」。

組發會審查意見表示,各項公職選舉各選區選情複雜程度不一,須以爭取黨當選席次極大化為目標,並考量選情評估、地區特性、有意參選人實力等因素通盤考量;若硬性規定任期制度化,恐造成艱困選舉無黨員參選窘境或並非最有勝選機會黨員參選,降低國民黨當選機會和席次,建議選舉策略仍應保持彈性,不宜有任期制度化規定。因此會議主席裁示,該提案交由中央委員會議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