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出五倍券正式上路後,發現不少醫療院所以此進行促銷、打廣告,台北市衛生局今(25日)強調,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法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據衛生局統計,利用五倍券宣傳的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

衛生局指出,振興五倍卷10月上路,許多醫療院所透過網站、通訊軟體LINE、社群軟體Facebook、Instagram或電視購物等管道以五倍卷進行促銷活動,醫療院所若宣傳標榜五倍券優惠打折廣告,如「五倍券專案,5000抵用6000」、「凡使用五倍券5000,回饋使用面額的20%、現省2500」等,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

衛生局表示,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的醫療廣告宣傳;或刊登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的宣傳(如:「國內首例」、「唯一」、「首創」、「第一例」、「診治病例最多」、「全國或全世界第幾台儀器」、「最專業」、「保證」、「完全根治」、「最優」、「最大」…等)廣告。此外,如電視購物台若刊播醫療廣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也是違反醫療法。

衛生局提到,110年度迄今接獲違反醫療廣告案件526件,其中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56件,佔總件數的10.6%,罰鍰達308萬元;利用五倍券宣傳之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多想、多問、多看,保障自身權益。六要包括: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及要求開立收據。

衛生局表示,三不則是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及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衛生局呼籲,民眾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此外,衛福部亦提供「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資訊」供民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