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經常上政論節目評論時事的《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經民進黨中評會通過開除黨籍一事,民進黨今(16)天表示,台北市黨部評委會於2019年3月即作出對於吳子嘉除名的處分,中評會受理該案後,亦曾通知其本人到場說明,但他也缺席。中評會於2021年10月5日經出席委員一致認定違紀事實明確,通過台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所做之除名處分。其中,中評會出席者皆一致通過,顯見該案無涉派系或個人。

民進黨表示,自2019年台北市黨部做出除名處分迄今,吳子嘉依然持續於電視節目上批評所屬政黨與黨內同志為業,令許多黨員不解,甚或打電話到黨部陳情抗議,認為彼此「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不認同民進黨又何必死纏爛打」」、「難道美麗島電子報的員工可以每天上節目用誤導言論、詆毀批評美麗島電子報嗎?」

民進黨指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抹黑栽贓,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黨員用來抵毀黨的名譽的藉口,言論自由的最大尺度也在保障個人與團體的名譽和名聲。民進黨中評會依照規定完成除名程序,相關裁決理由書也已提供當事人。該案是經地方黨部評委會、民進黨中評會完成法定程序並由出席委員一致認定後所做出之審議,可以經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