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昨(8)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意見稿提及:「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

聲明羅列6大點事項,包含:「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帳號等」、「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與「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消息一出來,引發不少中國網友批評,「越來越左了,別叫好了,一起回到那個年代有你哭的」、「這是在徹底控制人民的方向在『發展』嗎」、「第二次溫格(文革)一定會來」。不過,也有網友直言,「有什麼區別嗎?說的好像有媒體自由似的」、「這世界只能有一種聲音」、「其實早都這樣了,現在凡是能採编播發的媒體不是公有就是掛靠公有」。

但也有部分網友表示,「支持」、「耐心等待祖國老母親的進一步細則吧!我個人認為隨著我國知識小青年們的日益增長,往後越專業的知識輸出越受歡迎」。

禁止或許可事項說明。   圖:擷取自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