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7)日在《POP Radio聯播網》談論「台灣協議」(Taiwan agreement) 與「陳柏惟肇逃」兩大主題。其中,黃暐瀚指出,拜登習近平上次在通電話 90 分鐘的過程中,若真有產生一個新的「台灣協議」,那代誌大條。美中密談,形成「台灣協議」,唯獨台灣不知?那我們可真要小心了。

據白宮的詮釋,所謂的「台灣協議」,內容包含美中三公報、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的承諾。另外對於共機加大力度擾台,另有專家認為,解放軍其實是針對美、英、日等國的 6 國軍演。

黃暐瀚說明,1972 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上海公報」,1979 年正式建交,簽「建交公報」,1982 年再簽「817 公報」,是所謂的「美中三公報」,奠定美中關係的基礎。而同一時間,美國與台灣在 1979 年提出「台灣關係法」,保證提供台灣防衛性的武器,1982 年為了美中的「817 公報」,美國也對台提出「六項保證」,強調美國對台灣軍售,不會因為「817 公報」,而有所影響。

對此,黃暐瀚表示:「所以,到底美國總統拜登前天講的『台灣協議』,是什麼東西?」他認為,就是拜登總統,講話不精確,把上述的幾個公報和對台承諾,當成是「同一件事」了。事實上,對中「三個公報」,對台「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互不重疊,互不承認的,如何能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台灣關係法,習近平承認嗎?美中三公報,台灣接受嗎?都不可能。

黃暐瀚強調,所以拜登總統,應該是「講快了」、「講錯了」,這比較有可能。黃暐瀚接著分析,若不是這樣,而是上次拜習通電話90分鐘的過程中,真有產生一個新的「台灣協議」!那代誌大條。美中密談,形成「台灣協議」,唯獨台灣不知?那我們可真要小心了。

而對於昨(6)日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揭露,陳柏惟在 2011 年 9 月曾駕車撞傷機車騎士,但肇事後第一時間卻逃逸此事。黃暐瀚指出,不管肇事的原因,是因為前一晚去工作,還是其他的原因,總之,就是開車撞到人了。他也強調:「出車禍不是重點,重點是,撞了人之後,沒下車,沒查看,沒報警,沒送醫,沒叫救護車,連看都沒看一下被撞的人。」這才是整件事情的關鍵。

黃暐瀚接著提及,根據起訴書跟判決書,陳柏惟也不是「主動到案」,而是警察查了路邊監視器,循車號上門查案之後,才確認開車的人,是陳柏惟。

「真相只有一個,講出事實就好。」黃暐瀚表示。他也認為,所有周邊的支持者,辦公室同仁,企圖「婉轉地說明」,什麼「柏惟要打兩份工,好辛苦喔」等等說法,都無助釐清十年前的真相,反而會害了陳柏惟。

黃暐瀚最後重申,肇事,不該是這起事件的重點,肇事之後「逃逸」,才是該被社會譴責的地方。

黃暐瀚臉書發文內容。   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