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14日在高雄酒駕肇事駕撞傷女騎士,當時酒測值為每公升0.23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丁允恭坦言前晚飲用高粱後睡覺,結果隔天還沒酒退,而女騎士並未提傷害告訴,最後獲不起訴。對此,國民黨文傳會質疑:「民進黨是不是自訂兩本六法全書?一本是普通民眾適用,另一本是綠營高官適用?」
對於丁允恭不起訴理由竟是「酒後沒有語無倫次、呆滯木訥與咆哮」,因此「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的危險程度。國民黨文傳會直言,用客觀的酒測值送辦,卻因有主觀空間的人為評估而脫罪,難道每位國人的酒駕標準不一樣?這不免讓人懷疑「有沒有特權黑手介入調查過程?有沒有因為是公眾人物而差別待遇?」
國民黨文傳會批評,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幾乎已成為綠營府院黨發言系統的「優良傳統」,現任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及前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孟義超,都曾因酒駕遭公共危險罪送辦,Kolas還因此被判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蔡英文總統講「謙卑謙卑再謙卑」,似乎被綠營高官解讀成「千杯千杯再千杯」。
國民黨文傳會呼籲,請綠營政治人物自重,切莫貪杯誤事,更不可貪杯誤國,否則將成社會大眾的負面示範。國民黨文傳會強調,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只有一套法律,不可以因為有黨證而變更執法標準,否則打擊基層員警執法士氣,更是動搖憲政與法治的民主根基。